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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汕头市公安机关结合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身边小事着手,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4月6日中午,龙湖公安分局外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发现一名男子突然跳桥轻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同时迅速组织事发地附近的几艘渔船进行捞救。在热心群众的积极协助下,最终用时10分钟便救起了落水的吴先生。随后,吴先生被民警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原来,从事制造业的吴先生因近年来生意不景气欠下债务,好在几经努力,终于在近期将欠款全部还清。但由于对未来心生悲观,遂产生轻生念头。 为消除吴先生心中的负担,民警与其拉起家常,并从食堂端来饭菜供其充饥。在详细了解吴先生的情况后,民警肯定与赞扬其正直善良的品德,并鼓励吴先生直面生活坎坷,重拾生活勇气。同时表示,派出所今后将力所能及的帮其解忧解困。 通过对吴先生进行正面的思想引导,吴先生告诉民警,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轻生的错误,表示今后将善待人生,鼓起勇气去战胜困难。当天午后,民警将其送回住处,并联系其家属,协助做好进一步的安抚工作。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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