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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汕头市公安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身边小事着手,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服务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为持续深化摩电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规范“摩电”带牌销售工作,3月5日,潮南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推进会在潮南区公安分局召开。 会议强调推进“摩电”带牌销售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带牌销售工作,确保潮南区新增加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有牌照,从源头上有效治理无牌摩托车、电动车上路的交通顽疾,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会议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要做到守法经营,杜绝虚假宣传、无照及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摩电”带牌销售工作。同时表示将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推“摩电”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接下来,潮南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摩电”带牌销售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加强“摩电”源头监管,同时全面加大对“摩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摩电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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