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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我市指定了7个预防接种门诊提供近期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服务,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疫苗紧急接种单位信息
备注:请市民提前通过电话预约接种新冠疫苗服务。
二、接种对象
1.接种对象年龄范围在18-59岁;
2.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
3.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为汕头市,近期因公因私将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
三、接种原则
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四、接种需提交材料
1.汕头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出国签证,录取通知书或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出国留学生学生证或工作证等。
2.非汕头户籍居民: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或汕头市域内大学就读的有效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3.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同时签署《承诺书》(由预防接种门诊提供)。
五、特别提醒
目前提供的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需接种2剂,间隔时间28天,通过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疫苗注射完毕需在观察区留观30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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