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路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形象,规范和推进我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资源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汕头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与必要性
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3月11日印发了《汕头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试行)》,自2022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14日。《办法》实施两年多来,规范了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和利用,我市通过一系列桥下空间改造利用,探索推进桥下空间利用,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使用,提升路域环境水平,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两年实施情况以及桥下空间利用过程中面对的实际问题,《办法》需要进行修订,为全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提供规范指引,保障桥下空间有效有序管理。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对部分条款桥下空间使用责任进行明确。《办法》第十一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桥下空间使用者负责维护和保养,履行秩序管理,进一步进行修订明确使用者安全生产及法律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使用保障。《办法》第八条第八款“桥下空间利用涉及开挖基坑、结构加载等可能危及桥梁安全的项目,应由使用者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桥梁业主单位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后实施。”桥梁安全保障措施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进行修订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同时进一步强化各方监管力度,不仅仅是路政部门巡查监管,需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监管。
三是进一步优化备案制度。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涉及桥下空间建设公益小汽车停车场的,所有权人或经营者需按要求向城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法》备案制度中进一步优化调整明确相关要求。
三、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三)《广东省公路条例》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的通知202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