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市政府组织对2024年6月30日之前制定的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决定废止《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汕头经济特区医疗保障规定》《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5部市政府规章。
二、依据和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
三、主要内容
(一)废止《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该政府规章于2010年2月出台,随着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调整完善,有关制度已经滞后,且主要内容已被2023年12月出台的《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等规章文件涵盖或替代。
(二)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该政府规章于2015年5月出台,随着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调整完善以及机构改革,有关制度已经滞后,且主要内容已被2023年1月出台的《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涵盖或替代。
(三)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医疗保障规定》
该政府规章于2012年6月出台,随着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调整完善以及机构改革,有关制度已经滞后,且主要内容已被2018年8月出台的《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2022年12月出台的《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等规章文件涵盖或替代。
(四)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
该政府规章于2017年5月出台,随着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调整完善以及我市出台相关经济特区法规,有关制度已经滞后,且主要内容已被2022年5月出台的《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文件涵盖或替代。
(五)废止《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该政府规章于2010年4月出台,随着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调整完善,有关制度已经滞后,且主要内容已被2022年2月出台的《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等文件涵盖或替代。
-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