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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有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开展清理。经清理,决定对《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汕头市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2部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等。
三、主要内容
(一)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我市已经颁布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其内容已基本涵盖《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该规章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
(二)废止《汕头市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亚奥理事会在2022年宣布取消原定在中国汕头举行的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汕头市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已无继续施行必要。
-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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