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解读
  • 2024-01-04 10:33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
  • 【字体:    

  一、立法背景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调节市场、稳价保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压舱石”。2006年《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的出台,在推进市级储备粮规范化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国家、省有关储备粮仓储、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度陆续出台,以及粮食储备任务的增加,地方储备粮工作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的要求。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对《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主要依据和参考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1号)等。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围绕市级储备粮收储、轮换、销售、储存管理到费用管理、监督管理的全链条监管进行完善,从制度上保障储备粮安全。

  (一)强化计划管理

  为强化市级储备粮计划管理工作,参照省级储备粮管理措施,规定对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代储工作实行计划管理,明确计划制定、批准、下达实施的程序,建立定期报告、定期开展统计分析制度,实行与粮食宏观调控、区域布局品种结构优化等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保障储粮安全

  为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存储安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确保源头安全,完善储备粮入库程序,规定储备粮收储入库的审核内容、确认程序。二是结合我市粮食储备任务实际情况,优化粮食储存库点布局。三是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委托代储的行为。四是明确市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方式进行,并全程留痕备查。五是保障储备粮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入库出库检验,规定储存期间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检验制度;明确根据储备粮类型实行专仓、专罐、专垛储存和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等要求。

  (三)实行有序轮换

  为实现市级储备粮均衡有序轮换,结合我市储备粮轮换工作实践,对储备粮轮换的方式、原则和粮食品质、年限等作进一步明确。同时,细化有关轮换架空期的规定,明确架空期原则上不超四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两个月;对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完成轮换任务的情形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理程序。

  (四)规范资金管理

  围绕规范市级储备粮保管、轮换等费用管理工作,从几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保障补贴资金来源,规定储备粮相关补贴、检验费用由市财政部门在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解决。二是明确储备粮管理费用补贴、贷款利息补贴以及检验费用等费用补贴构成、标准和调整方式,细化财政补贴核拨程序。三是强化储备粮贷款管理要求,要求市级储备粮贷款实行与粮食库存值增减挂钩、专户专款专用的封闭运行管理。  

  (五)落实管理责任

  为完善市级储备粮监督管理机制,使相关检查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从几方面进行规定:一是明确市粮食储备、财政部门和市农发行、市储备粮公司在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二是细化市粮食储备、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实施检查监督的具体要求以及被检查对象配合监督的义务;规定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并具体规定市粮食储备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的职权。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