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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条件的通知》解读
  • 2023-06-01 09:11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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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提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及驾驶员办证积极性,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工作,我局起草了《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条件的通知》,拟调整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条件,将车辆准入车龄从原来不得超过2年调整为不得超过4年。

  一、背景和必要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共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18家,核发《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3651张,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03张。为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工作,我局加强与其他地市交流,了解到省内有12个地市放宽车辆准入车龄;同时摸查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诉求情况,经调研,通过调整准入车龄限制,可有效降低经营者的成本负担,扩大合规条件的范围,提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和驾驶员办证积极性。

  二、主要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二)《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经充分征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我局制定了《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条件的通知》,调整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条件,将车辆准入车龄从原来不超过2年调整为不超过4年,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按新修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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