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十四五”汕头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汕府办〔2022〕64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召开了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顶层设计基本健全,为加快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编制《规划》。
《规划》起草过程中,市卫生健康局充分吸纳“十三五”时期既有成果,会同市民政局牵头编制《规划》(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老龄事业、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板块,市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体系板块),先后两次征求各区(县)政府、市老龄工作委员会31个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各单位、汕大医学院附属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等有关单位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时,同步通过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公示30天征求意见,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订,并经市卫生健康局合法性审查、党组会集体审议,形成《规划》,确保规划编制科学性、实效性。《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全市老龄健康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全面提升全市老年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养老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宜居环境、设施得到改善,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到2035年,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普遍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八项主要任务。围绕“十四五”目标,从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化医养结合发展、推动老龄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倡导积极健康老龄观、加强法治保障、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三)三大保障措施。一是坚持党对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主导老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规划的全面实施。三是齐抓共管,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分工担负本系统牵头抓总职能,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