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1月5日印发了《汕头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行动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密集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的范围:“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因此,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夯实长远发展基础、促进当前经济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政策依据
《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粤府办〔2020〕24号)。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抢占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先机和新一轮产业布局高地,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为载体,带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消费发展,着力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打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汕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特区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任务
1.夯实信息基础设施基石。包括加快建设5G网络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光纤网络和数字电视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培育发展物联网基础设施、拓展空天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布局。
2.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包括部署建设大数据中心、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培育区块链支撑服务平台、打造高能级科技基础设施。
3.加速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快推进智慧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布局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有序布局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加速完善新物流零售基础设施、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应用智慧民生基础设施。
(三)保障措施
针对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强化规划项目支撑、降低运营成本、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五是鼓励企业搭建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进行保障。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