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我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及方向,明确攻坚任务,全力以赴打好碧水攻坚战役,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汕头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9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省方案》)。按照《省方案》要求,并结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头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汕头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二、主要政策依据
1、《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8〕131号);
2、《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劣V类国考断面行动的命令》(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令2018年第1号);
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粤环函〔2019〕1093号);
4、《汕头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府〔2016〕41号);
5、《汕头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6、《汕头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汕市办〔2018〕20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以“系统治水、科学治水、挂图作战”的总体思路为指导,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重点聚焦劣V类水体、优良水体、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几方面工作,将主要任务细化为八项,包括:(一)全面攻坚劣V类断面;(二)强化优良水体保护;(三)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四)全力消除黑臭水体;(五)着力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效率;(六)着力提高工业污染治理和监管水平;(七)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八)落实水污染防治其它重点工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的“搞好生态文明建设,下决心治理好国考断面”的指示要求,结合省2019年水污染工作部署,着重突出国考断面攻坚工作,并将我市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升平断面两个国考断面攻坚目标及任务清单进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