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实施技能人才倍增计划”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参考和吸纳我市近年来已出台并实施《汕头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汕头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等系列惠民职业培训政策,我市制定了《汕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政策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
2、《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发〔2019〕23号);
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发〔2018〕447号);
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首席技师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9〕151号);
5、《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技能大师工作师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9〕152号);
6、《汕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乡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才办〔2019〕5号)
三、主要内容说明
《汕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是阐述我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工作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是明确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粤菜师傅(潮菜)”工程、“南粤家政”工程、企业学徒培养工程、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工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教育培训工程、安全技能提升工程、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等十项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项目及任务。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优化配置资源,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提出要推动企业扩大培训规模,支持院校扩大培训供给,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大力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等。
第四部分主要内容是完善政策制度,强化资金保障作用。提出要落实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和监管力度等。
第五部分主要内容是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效。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落实。
四、实施时间
《实施方案》自市政府正式发文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