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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培育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大健康、电子信息、环保与循环经济四大产业,每个产业建设对应的专业园区,调整现有产业布局,构建新的产业体系。2016-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每年统筹整合科技创新驱动和科技专项等资金3000万元作为以上四大产业的引导资金。(市经信局、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条文出处
《关于报送汕头市工业产业高端化研究报告的请示》(汕经信〔2016〕126号)
▍政策解读
适应对象:2016-2018年,在汕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新建或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大健康、电子信息、环保与循环经济四大产业项目的企业。
优惠措施:在申报全市各级财政每年统筹整合科技创新驱动和科技专项等资金时,优先安排符合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大健康、电子信息、环保与循环经济四大产业内容的项目,争取每年全市各级财政不低于3000万元的扶持资金倾斜。
办理程序:具体按当年全市各级财政科技创新驱动和科技专项等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联系方式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科,联系人:林旭辉,联系电话:889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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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