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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2016-07-26 10:19
  • 来源: 汕头日报
  • 发布机构: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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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曾经是令不少参保人头痛的事,参保人到异地医院住院时首先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回到参保地之后再现金报销,两地来回折腾既花费时间和精力,医疗费用报销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2015年10月28日,我市作为省内首批8个试点上线的地市之一,实现省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极大方便参保人。截至2016年7月22日,我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达到103家。汕头市参保人到省内95家医疗机构可以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而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在我市8家医院,也可以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一、我市参保人到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市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机构条件限制、急诊等原因到已联网的医疗机构住院,或已办理常驻异地手续、因病到所选已联网异地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其医疗费用可以联网结算。参保人应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确认登记手续。确认登记手续有效期为申请受理之日起6个月,期间参保人参保身份、缴费情况如发生变动,需重新确认。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后,参保人只需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联网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我市医保规定的,由异地医疗机构按规定记账;属个人自付的,由异地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

二、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到我市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中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这8家已成功接入该结算平台。省内其他地市的参保人到以上8家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按地市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或登记手续后,持规定证件在医疗机构记账登记,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和社保机构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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