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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我市从2025年初开始谋划推进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先后于2025年9月、2026年6月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制度文件正按程序报请审定印发,尚未正式启动实施。
在启动安排上,国家层面已明确分步实施路径。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都提出,各地可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为贯彻落实这一部署,结合汕头实际,我市安排制度启动后将先行启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之后再适时启动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
至于市民如何参保,需要说明的是,长期护理保险不能单独购买。它属于社会保险,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八部门《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单位职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共同缴纳;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共同缴纳。因此,制度正式启动后,职工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缴费,居民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不需要单独办理参保手续。
我市长护险相关制度出台后,我们会通过市医保局官网和“汕头医保”公众号发布并解读,请大家关注。
(《民声热线》第十八轮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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