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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汕市发改〔2025〕338号文,汕头市中心城区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新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分两步调整,第一步(2026年2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梯2.0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0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06元/立方米。第二步(2027年2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梯2.1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2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48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2.96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7.00元/立方米
此外,居民阶梯水量定额(以4人计):第一阶梯每户每月0~22(含)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22~4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40立方米以上。实际居住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户,每增加1人,用水定额在各阶梯水量基础上分别增加5立方米/户·月。
(《民声热线》第十八轮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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