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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自2021年起,我市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为全市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高龄(年满80周岁以上)、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到2025年改造对象范围已经扩大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目前的政策,如果是我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残障人士,可申请我局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
若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也可向残联申请无障碍改造;
另外,还有一项补贴政策,2025年广东全省推行的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汕头60岁以上残障人士家庭也能申请。补贴涵盖扶手、轮椅、防压疮床垫等11大类适老化用品,补贴比例达30%,每人累计最高补贴1万元。该政策属于普惠性政策,不限房屋产权,租住公租房家庭可通过 “广东粤焕新” 小程序等渠道申请。
(《民声热线》第十七轮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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