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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及《汕头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汕市教基〔2021〕1号)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如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让家长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办理转学手续,接受其转学;如没有空余学位,学生家长可以就近找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转学。
如果在为孩子办理转学过程遇到困难,可以拨打属地教育局电话或到当地教育局咨询求助,教育局工作人员将会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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