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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2022年6月,我市人大通过《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按照“禁燃禁售”原则,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工作需待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人民政府划定具体禁燃区后,应急管理部门才能启动规划布点,规划布点公布后,市民群众才能申请烟花爆竹经营业务。目前我市是没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同样按照《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我市金平、龙湖、濠江,华侨试验区直管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不能申请烟花爆竹经营。
(《民声热线》第十七轮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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