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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6〕536号)规定,对中心城区低保户、特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优惠金额18元。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我公司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若市民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办理,可致电952525服务热线,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协助办理。
(《民声热线》第十七轮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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