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答复:鉴于调味电子烟对青少年群体的强大吸引力,以及普遍使用未经吸入安全性评估的添加剂导致相关成瘾性和毒性风险,为加强对调味电子烟的监管打击,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持有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售卖水果味电子烟,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安全屏障。
(《民声热线》第十七轮第9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