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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针对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是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高层住宅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遵守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和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配合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停放、使用电动自行车。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国家和省、市层面均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建设,着力化解“供需矛盾”。
同时,在电动自行车的日常使用中,也呼吁广大群众做好四个方面的防范工作:一是选用合格产品。要选择正规的厂家,购买具备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配件质量可靠,并由专业人员安装。二是不要私自改装。使用过程中,不要为提高车速和延长续航时间,拆除限速器,私自加装大容量蓄电池、大功率电机等。三是规范停放充电。不要进楼入户充电,不要飞线和长时间充电,不要在门厅、楼梯间和公共走道停放或充电,不要使用不匹配或非标、劣质充电器充电,尽量避免在高温环境下充电。四是加强维护保养。对电机、电池以及充电器等关键部件,要定期检修保养,对老化受损的要选择原厂家、原品牌进行更换,千万不要更换来路不明的电池。
(《民声热线》第十七轮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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