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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如何去贵医院住院治疗,能否免费?
  • 2024-05-07 19:00
  • 来源: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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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我院住院治疗,建议先到我院门诊部由门诊医生评估确诊,确实需要住院治疗的即可办理入院手续。根据《汕头市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救助意见》(汕残联〔2021〕64号)文件规定,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可以申请免费医疗救助服务,经申请获批准的患者可享受为期90天的医疗救助疗程,同一患者每年可申请2个疗程。低保户患者、特困供养人员和城镇特困职工患者,确因病情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经医疗机构出具继续治疗意见后可申请第3个疗程。

  附:《汕头市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救助意见》(汕残联〔2021〕64号)文件规定具体如下,一、救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本市户籍。(二)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证已明确精神残疾类别及等级或经有资质医疗机构确诊为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患者。(三)有住院医疗或康复需求。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确实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四)参加了医疗保险。(五)家庭经济困难。包括1.低保户、特困供养户、低收入家庭;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3.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患者;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患者。

  二、为以下精神障碍患者每年提供1个疗程(90天)的住院伙食费补助。补助时段内,定点医院不得收取患者伙食费。

  (1)低保户、特困供养户、低收入家庭;

  (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等;

  (3)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患者;

  (4)特殊家庭经济困难患者;一户多残(多病)、无赡养人或抚养人(含孤儿)、子女未成年的家庭患者。

  三、除自费医疗项目外,患者在救助疗程内实行免费治疗,定点医院不得向患者收取任何医疗费用。自费医疗项目需征得患者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代办人)的同意,并由同意者支付。

  四、特殊应急专项医疗救助疗程不计入基本住院医疗救助疗程总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因病情突发危及他人安全、已肇事肇祸急需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申请特殊应急专项医疗救助1个疗程(90天),符合住院伙食补助条件的给予伙食补助。

  (1)本市户籍无医保。

  (2)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而本人在汕长期居住但无本市户口。

  (3)长期在汕居住,办理了居住证且在汕参加了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患者,按基本住院医疗救助的标准救助。

  (《民声热线》第十六轮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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