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对列入我市低保、特困范围的居民用户,可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减免水费。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18元。其中,低保用户可携带低保证前往我公司营业厅窗口办理,特困用户的优惠在民政部门发放补助时一并发放。如用户符合条件,可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民声热线》第十六轮第11期)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