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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市残联为我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提供就学补助。根据《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错过申请时间的,全日制学生可在当年度10月底前补申请,仍逾期的当年度不再受理不予补助;成教、自考生和在职研究生可延期至毕业次年9月底前补申请,逾期的不再受理不予补助。
省残联设立南粤扶残·助学工程专项资金。根据《“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精神,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在每年的10月1日-11月15日进行网上申请。
(《民声热线》第十六轮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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