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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申请补助的学生(或监护人)应于每年9月底前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汕头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
困难残疾人子女需提供:(1)父母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户口簿(或其它抚养关系的资料),且提供以下证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2)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生手册,或当年度缴费票据,或注册资料等在校就读相关资料;当年度秋季入读下一教育阶段的另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及缴费凭证或就读相关资料。成教、自考生和在职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属监护人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能体现监护关系的合法资料)。
(《民声热线》第十六轮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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