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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目前广东省全部地市均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功能,随子女到异地居住的汕头户口老人,若有正常参加汕头医保,且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可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该备案通过后长期有效),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实现直接结算,享受相关汕头医保报销待遇。
(《民声热线》第十五轮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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