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1)持卡人死亡过世的,需要注销社保卡,由持卡人的监护人、直系亲属或其他合法代理人在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办理,并按照银行账户代办相关规定执行。需要带的材料有:持卡人社保卡、持卡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电子证照)、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电子证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都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同时,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残疾人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和平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还明确了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如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市人社局每年通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依法打击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严禁用人单位在招工、报酬等方面歧视残疾人,严禁发布歧视残疾人的招聘信息。
关于劳动者在工作中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变更、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等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我市按每人每年12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实际缴费档次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的标准如下:选择代缴档次、低档次标准(每年120元、180元、24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60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
(《民声热线》第十五轮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