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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我区小学均属公办学校,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录取时遵循分批次审核、分批次录取的办法;当所有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少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则该小学所有批次的适龄儿童全部予以录取;原则上第一、二、三批次适龄儿童全部予以录取;从第四批次起,若上一批次录取后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该学校录取工作结束,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若学校空余学位不足安排该批次适龄儿童入学,则该批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该批次摇号后没被录取和后续所有批次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学校的录取。
(《民声热线》第十五轮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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