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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简明表》,目前汕头特殊门诊病种有55种,分为I类病种和II类病种,I类(职工报销85%,居民报销75%),II类(职工报销70%—85%,居民报销70%—75%,),不同病种报销额度不同,同时患多个病种的,最多可有两个病种限额叠加。低保对象的门特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合规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个人负担部分未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或大病保险支付以外的费用,低保对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8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救助后剩余的个人负担费用还可按60%的比例进行二次救助,二次救助限额3万元/年。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救助后的平均报销比例约可达到90%。医疗救助为医保部门职责,可详询医保部门。
(《民声热线》第十五轮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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