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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一是医院有出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重点岗位轮换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设备科、总务科、药学部、信息科、计财科等科室的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财产会计、出纳、药品计划员等重点岗位进行轮岗,原则上每三年轮换一次;二是医院有按照《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粤卫党(2012)76号)“在同一部门或者岗位,特别是在药品、设备、耗材、后勤物资采购管理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总务、基建等部门或岗位的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应当有计划轮岗交流,任职10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执行;三是药学部、检验科负责人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准入门槛,医院通过多措并举规范行为。
(《民声热线》第十五轮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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