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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汕头市户口迁移实施办法》汕市公治〔2019〕242号相关规定:中心城区之间的户口迁移,实行同一行政区域户籍管理。非中心城区同一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户口迁移,实行同一区(县)级行政区域户籍管理。你所反映问题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二)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结合汕头市公安局《申办各类户口证件一览表》(派出所户政办证窗口2020.08)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投靠需要相关手续:1.投靠申请书;2.投靠人、随迁人(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3.迁出地、迁入地户口簿。直接在申请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民声热线》第十四轮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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