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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我校2022年招生章程所载:“在专业学习过程中,正常情况下,学生在学期间可到以色列理工学院学习一个学期,也可申请到以色列理工学院全球伙伴学校交换学习。”除了可到以色列理工学院进行学习之外,作为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生,广以学生可申请前往全球超过一百所知名理工院校进行交换学习,如康奈尔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洛桑联邦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交换期间学分互认,不影响专业学习。
(《民声热线》第十四轮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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