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过路口必须下车推行。
(《民声热线》第十四轮第6期)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