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申请应当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并书面授权查询核对。(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等的申请人,可在申请时提供相应的残疾人证、诊断证明、学生证等佐证材料,以及发票、收据等可证明一段时间内遭遇困难支出较大的相关材料);再经入户调查、救助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符合条件人员临时救助。
此外,申请人也可带上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镇提出低保申请,并签署申请低保或特困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信息核对系统一般是48小时内出报告,如果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工作人员将进行入户核查。之后再经乡镇(街道)初审、公示,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次月发放救助资金。
慈善机构申请救助的,凡本市具有常住户口和居住证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外地来汕人员,遭遇临时性、突发性、靠自身能力难以克服困难的,市慈善总会在村(居)、镇(街道)救济和区(县)慈善会救助的基础上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救助的对象原则上是:1、城乡低保家庭或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成员中,有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等7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因医疗支出费用数额巨大,家庭无法正常生活的。2、因遭受突发性事故缺乏自救能力的城乡低保家庭或城镇低收入家庭,其自身没有恢复能力的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外地来汕人员,非个人原因,遭遇突发性事故,缺乏自救能力的。4、捐赠者定向救助并且符合本会救助宗旨的(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致贫的不属于临时性救助范围)。
(《民声热线》第十四轮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