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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组合贷可以视同两笔贷款,公积金和商贷是分开审批的,贷款期限是一致的,只是各自的还款日期不相同,公积金部分是放款日期下一月的同一天,商贷部分是放款日期下一月的1日,这个不能统一到一个日期。
作为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增值配套服务,客户在贷款签约时可提交公积金自动转账的申请,还款的第一或第二个月,只要公积金账户有足够余额,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日将可以直接用于归还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或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自动划转至签约的还款账户以备归还归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优先划转主借款人,再转第二借款人或配偶,划转时公积金帐户总余额不足的将划转签约的还款账户。
借款利率是根据放款当日的央行基础利率(LPR)以及客户签约时约定的加点数值确定的。
(《民声热线》第十三轮第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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