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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2020年以来,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就我市中心城区北岸共享单车过量投放、停放秩序混乱等问题,多次召集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研讨规范我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办法。经召开多次协调会,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约谈各共享单车运营商,形成《汕头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运营服务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议通过。按照《汕头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运营服务方案》的部署,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共享单车运营实行总量控制和编码管理制度,实际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总量暂定为5万辆,原经营共享单车的美团、哈啰、青桔三家运营商,按各自企业在汕头金平区、龙湖区经营的需要,停止共享单车业务,投放新一代共享电单车进入汕头市场,这是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政府部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对其限制。
(《民声热线》第十三轮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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