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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 2016-06-15 09:24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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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汕头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总值班室电话:88988608)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处理,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和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报告及汇报材料。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六)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七)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八)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汕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境内、外机构及外地驻汕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社会信用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电话:88988606)

主要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信件交换、文电收发、分送、校对、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印鉴管理、保密工作;编辑市人民政府政务大事记;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资料的印发工作;

(二)秘书二科(电话:88988741)

主要负责市人民政府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安排协调工作;

(三)综合一科(电话:88988669)

主要负责办理华侨试验区、发展改革、粮食、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统计、安全生产、税务、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

(四)综合二科(电话:88988611)

主要负责办理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物价、食品药品监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能源、通信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对口联系国家有关特区业务的工作部门;

(五)综合三科(电话:88988308)

主要负责办理保税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农垦、海洋与渔业、三防、气象、供销、外经贸、口岸、地震、粤东物流园区、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

(六)综合四科(电话:88988750)

主要负责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旧城改造、国土、房产、环保、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环卫、园林绿化、旅游、国有资产、人防、体育、城市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

(七)综合五科(政务公开科、《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办公室)(电话:88988728)

主要负责办理政法、公安、司法、打私、仲裁、国家安全、军队、武警、民兵、国防动员、地方志、驻外机构、驻境外企业、工商联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发文件的收集、整理、编辑、呈核及联系新闻媒体等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特区管委会)驻各省市的办事机构;管理、协调中央各部门、各省市驻汕办事机构及其在汕企业的有关工作;办理外地驻汕办事机构的登记备案手续。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

(八)市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六科)(电话:88988721)

主要负责办理教育、宗教事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审计、外事侨务、台湾事务、金融、证券、残联、档案、工青妇等方面的文电,提出拟办意见,起草复文和跟踪督办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按办文事项承办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内容的起草及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市、区县及社会各个阶层开展信用建设;依法对征信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对行业协会进行指导;办理征信机构设立的登记备案手续;

(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电话:88988668)

主要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事项的有关请示、报告;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市人民政府重要政务工作的综合性文稿;围绕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综合、整理政府政务信息;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政务信息工作;编辑出版《汕府调研》、《汕府信息》、《汕府信息专报》、《参阅件》;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市人民政府重要政务活动;

(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电话:88988719)

主要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有关会议纪要的起草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由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办理事项的督办;牵头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事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及其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部门以及市领导同志批转督办件的督办;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负责编辑《汕府督办》;

(十一)建议提案科(电话:88988615)

主要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指导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相关例会、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议政、视察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

(十二)人事科(电话:88988655)

主要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考录、调配、选拔任用的相关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公务出国出境、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政审、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历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计划生育、工、青、妇等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三)行政科(电话:88988659)

主要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固定资产、办公用物的管理;负责办公室及直属单位人员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住房管理;负责办公室司机人员、公务用车及车辆管理;负责办公室公用通讯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做好驻汕部队正常物资供应、战备物资储备;

(十四)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电话 88988658)

主要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管理单位、有关挂靠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承办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查处违纪案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党委及市委委托管理单位日常党务工作;

(十五)信息化管理科(电话:88988602)

主要负责办公室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办公业务网、公众信息局域网、市政府信息交换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和联接党政内网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和技术检查工作;负责市政府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和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技术支撑,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十六)市政府应急办(内设综合管理科、应急指挥协调科)(电话:88988693)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等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规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人民政府上报和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汕头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电话:88988693)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办理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四)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规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

(五)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人民政府上报和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各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建议;承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应急指挥协调科(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承担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办理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救援;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打击走私工作的行政机构。(电话:8827342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组织查处跨地区跨部门走私贩私及有关海防案件;

(三)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及海防突发事件;组织对非设关地重点地区反走私巡防督查;收集、分析、研判有关走私、反走私的情报资料;

(四)指导海防管理、控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五)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协调各缉私部门关系;联系有关地方和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检查、督促反走私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助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的突发事件;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保密、文秘、财务、档案工作和反走私宣传教育。

(二)调查科

研究草拟反走私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反走私调研和形势分析工作;接待群众反走私来信来访及举报;负责反走私信息情报网建设,掌握全市走私动态;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调查重大走私线索,督促、指导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

(三)海防科(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海防管理和控制的日常工作,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海防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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