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门诊类协议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水平,确保医保服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医保统筹基金安全稳定运行,近日,汕头市社保局面向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全市42家门诊类协议医疗机构召开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专项会议。
会议介绍了我局普通门诊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通报近年来我局通过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等方式方法检查发现我市门诊类协议医疗机构在医保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严格对照《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切实履行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合理合规使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同时,会议还分析了当前门诊类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及门诊类协议医疗机构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击医保欺诈的重要意义。反欺诈专项行动是国家四部委联合开展的自上而下的专项行动,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待医保欺诈行为的态度是“零容忍”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各门诊类协议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此项任务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服务协议书》的约定条款,逐条比对,第一时间开展自查自纠。二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医保管理隐患。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将反欺诈专项行动尽快部署到辖区内所有的门诊类协议医疗机构,做好业务指导工作;门诊类协议医疗机构对医保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沟通,灵活采用电话沟通、现场确认等方式,高效地解决医保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要严格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配合做好反欺诈检查,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廉洁底线,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纵容、不包庇,涉及医保欺诈的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依法依规处理。
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下来,我局将通过一系列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从完善制度,改进监管等方面入手,建立医疗保险监督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