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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19-05-24 17:10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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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9〕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汕头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创新发展原则,加快集约整合、统一平台管理、强化监测防护、加强内容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

到2021年,建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主管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主管本辖区政务新媒体工作,市直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科室负责主管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上述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各区县、各部门要在2018年初步摸查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开设的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APP)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运营状况(包括开设时间、政务新媒体数量、所在平台“粉丝”量、阅读量、推送频率等)进行摸查统计,并于2019年5月27日前通过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http://newmedia.cloud.gd.gov.cn/sign/index.php)进行填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区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省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对本级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审核,登记备案、纳入监管。

(二)大力推进集约整合。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建设一个移动客户端,单位内部开设有多个账号或移动客户端的,要优化资源配置,将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集成到一个账号。对存在不发声、乱发声、功能无法使用、甚至“不当言论、雷人雷语”等问题的要及时整改,运维能力差的要立即关停整合。

(三)实现统一平台管理。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逐步将本辖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迁移上平台,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和统一稿件发布系统,实现政务新媒体统一监管。

(四)强化日常监测防护。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要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及时处置并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将参照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做法,每季度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持续加强内容建设。各区县、各部门主办的政务新媒体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要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努力提升内容质量,打造可读性强、阅读量高、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的优秀政务新媒体产品。

(六)积极完善服务功能。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要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加强政民互动,创新社会治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突出民生事项,优化掌上服务,推动更多事项“指尖办理”。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应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建设,实现用户统一、数据同源、业务协同,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要充分依托“粤省事”平台强化政务便民服务,提升平台服务事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优化平台已上线服务事项业务流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将政务新媒体工作与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工作一体部署、统筹推进。要理顺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到位。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市直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各区县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市直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新开设政务新媒体须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批同意,并于开设3日内通过省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进行备案。政务新媒体的变更、关停、注销,需在生效后3日内通过省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与本级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三)加强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作为业务培训重要内容,结合政府网站工作年度业务培训同步开展。同时,将把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纳入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及年度考评指标,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引导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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