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 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_市政府文件_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关于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 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
  • 2013-03-11 08:50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中共汕头市委 汕头市人民政府
  • 【字体:    

(2013年3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特制定本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共同改善我市城乡生态环境,维护城乡生态安全,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任务

创建工作分为两个实施阶段。2013-2015年为基础提升阶段,2016-2019年为创建申报阶段。

基础提升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从2013年开始实施“绿满家园”全民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市广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为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打下扎实基础。到2015年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人,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1.4%,其他各项建设指标显著提高。具体任务要求由市城管部门和林业部门分别参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予以明确细化。

创建申报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到2018年,绿地系统规划实施率达到70%以上,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其他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或超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

围绕城市绿化与生态指标建设要求,通过见缝插绿、垂直插绿、添彩美化、合理布点,不断增加绿量,提升园林绿化水平,为城市增绿添彩。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重点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游憩林和经济果木林,建设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构建以“林区+林带+园林”为框架、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重点抓好下列八项绿色生态工程:

1.城市公共绿地增绿工程:积极实施绿色汕头美化项目,做好城市主要道路、穿城公路、城市出入口、街心、水系、城乡结合部等的绿化建设。

2.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加快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综合整治和改造升级,规划建设南澳候鸟自然保护区、南澳海岛森林公园、汕头大学周围环境自然保护区、汕头湾湿地自然保护区,加快改造中山公园、七日红公园、西堤公园、苏埃湾红树林公园、双泉公园,新建儿童公园及一大批社区公园、居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

3.林荫路工程:对市区已有道路绿化查漏补缺,见缝植树,对内街小巷道路普遍栽植行道树。新建道路按照设计规范留足绿地,同步建设,形成城市林荫道系统,提高园林水平。

4.单位庭院绿化工程:要做好单位庭院荒裸空地绿化工作,拆墙透绿,提高绿视率。提高园林式单位创建标准,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景观优美、环境宜人的单位小区。

5.立体绿化工程:以城市立交桥、人行天桥、公共建筑物、构筑物为载体,推广立体绿化,逐步推进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围墙、建筑物外墙面垂直绿化。

6.绿道网工程:加快城市绿道规划建设,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历史古迹和城乡住宅区,构成联系城市乡村的慢速交通体系,增强亚热带园林滨海城市特色。重点建设汕潮揭核心都会区共享共建的休闲绿道系统。

7.全民参与绿化工程: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开展每年“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建成一大批“青年林”、“巾帼林”、“成人林”、“志愿者林”等公益林,开展“我为城市栽棵树”、“绿满村居”市民绿化活动,积极开展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大力推广屋顶绿化、阳台和室内摆花养草。

8.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森林碳汇和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实施“一岛八线一岸三江”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改善南澳全岛、全市主要交通干道、海岸、三江和城区周边等生态状况,进一步提升生态景观效果,构建“结构优、健康好、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森林生态景观。对现有的低效林分的功能结构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绿化村庄建设一处绿色景观、栽植一条绿化带或营造一片风景林,新建、改造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和自然保护区。

上述第1-5项工程由市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第6项工程由市绿道办牵头组织实施,第7-8项工程由市林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城管部门和林业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市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务、林业、规划、城管、公路等部门要认真按照本决定和具体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齐心协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

(二)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在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下列各项工作配套措施,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档次,营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市政道路建设配套和升级改造,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加快供水工程项目建设改造步伐,合理规划建设城市交通系统,做好城市市政、公用各项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2.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继续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加强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能力建设。

3.持之以恒开展街容街貌综合整治。对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路灯、环卫设施、园林小品等户外环境设施实施规范管理,以功能性照明为基础,适当进行亮化美化工作,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4.积极实施保障性住房等惠民工程。每年按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同步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刻理解创建工作重要意义,提高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成立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指挥部,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市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府分管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的副市长为副总指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区(县)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各级领导要挂钩绿化示范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二)及时修编,完善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新修编,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汕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坚持绿地规划的刚性原则,规定各类建设用地“绿线”,确保城市扩张与绿地建设同步增长,同时做好城市综合交通、水系、文物保护等规划,建立完善城市“黄线”、“蓝线”、“紫线”管理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三)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创建进度。各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将责任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完善创建工作考核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扩大影响

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结合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爱鸟周等活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广泛深入宣传创建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规政策,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尤其是自觉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意识,促进全市人民了解、支持、主动参与创建工作。

(五)创新机制,多方投资,共同参与

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在财政投入基础上,广泛动员社会资金投入绿化生态建设。各级财政要将创建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策划包装一批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林业生态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出台具体鼓励政策,开设财政专门账户接受社会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造林绿化。每年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中开展一次园林绿化评比活动,给予绿化管理先进单位和居民小区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科学管理,加强监督,巩固成效

建立职责明确、沟通便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运行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强化监督手段。围绕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等工作流程,实现生态环境管理全过程无盲区、无盲点,从粗放到精细、事前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行政管理向多元管理转变,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加强绿化管养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严厉打击破坏绿化成果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