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_市政府文件_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 2020-07-15 09:22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
  • 【字体:    

  汕府函〔202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31.2万千瓦,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32万千瓦,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0%。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总体提升。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的农机装备、农机具配置结构更加合理,农机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二、推动特色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一)培育农机装备企业及产业配套。整合各有关部门及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资源,支持企业加强农机装备研发生产,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围绕农用无人机、智能农机等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鼓励和引导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合作机制,推动形成社会化协作、专业化生产的现代农机装备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传统制造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农机装备制造水平和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二)提升农机装备产品质量。发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的导向和鼓励作用,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导或参与农机产品的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加强农业机械等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行动、及时查处农机装备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及假冒行为;强化农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农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等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农机装备领域专利纠纷的调解,促进农机装备产品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深入开展“补短板,促机种,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活动,加大水稻机械化种植、烘干两大环节的推广力度,着力提升水稻机械化种植、烘干水平。探索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加大各类大棚、节水灌溉、植保、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机械化推广力度,提升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实施水稻机种、统防统治等农机作业服务补助,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四)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发挥专家团队、特派员等的作用,加快选育、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因素,促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水稻、马铃薯、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在水稻生产功能区等园区创建整体推进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以潮阳区为试点,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

  (五)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围绕我市水稻、果蔬花卉、禽畜水产等名优特色产品,重点支持水稻机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秸秆还离田、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绿色烘干、畜禽自动饲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水质调控等绿色高效和特色农机装备、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农用无人机推广应用。积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鼓励农合机构与农用机械设备生产企业、供销商开展合作,探索以厂商、供销商担保或回购等方式,推进农用机械设备抵押贷款业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汕头银保监分局)

  (六)推进智能农机的示范推广应用。加强农机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开展农用无人机、农机作业监测等装备技术的示范推广。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装备智慧终端,实现机械化作业+智能化管理,搭建农机作业服务监管平台,开展农机作业监管和远程调度,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强化农机推广公益性定位,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产学研单位与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八)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支持,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质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选择重点农机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机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汕头银保监分局)

  (九)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机制。积极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代耕代种、土地托管、订单服务、跨区作业、整村承包等多种形式,拓展经营服务规模和领域,实现从机耕、机播、植保、机收、烘干等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拓展。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建设集中育秧育苗、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农机维修中心。落实免收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通行费的规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十)加快推进农田“宜机化”建设。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高标准农业建设。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要求,建设田间道路(机耕路)、进行土地平整,使农田达到“宜机化”要求。统筹各类资金及社会资本支持农田“宜机化”改造,改善农机作业条件,提升农机作业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十一)完善农机发展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加强育插秧、烘干中心等生产设施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维修、烘干、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区县将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落实免费农机监理政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七、着力培养农机人才

  (十二)健全新型农机人才培养体系。支持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拓宽专业方向,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农业机械化、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支持农机专业人才出国留学、联合培养。积极引进农机行业优秀人才。加强政校企合作,共建共享创新基地、实践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三)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加大对农机人才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机管理、监理、推广等方面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农机先进实用技术培训,依托高素质、精勤农民培育、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农机项目等政策,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以及农机操作人员、农机维修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农机生产使用一线“土专家”,培育一支技术过硬、服务到位的农机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积极发挥区县职教中心服务地方产业功能,开展农机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保障措施

  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的市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细化方案。要落实财政保障责任,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省、市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经费保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开展农机作业补助,把农机推广、培训和主体培育等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