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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4-04-02 09:27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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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14〕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4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改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汕头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4年度工作要点

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4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建立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1.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实施《汕头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和《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抓紧修订《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和《汕头经济特区制度廉洁性评估办法》。(市法制局牵头)

2.完善营商法规规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将保障营商主体的运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抓紧制定《汕头经济特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市场管理条例》。(市法制局牵头)

3.提升商事审判效率。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尝试推行庭审全程录像、合议庭评议案件全程录音制度,促进商事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公正高效审结各类商事纠纷,依法保障各类在汕营商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涉外商事案件裁判的质效。(市中院牵头)

4.健全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根据商事纠纷案件的法律特点,实行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特邀联络员制度,在本市涉外机构和管理部门中聘请部分特邀联络员,协助法院做好相关工作,搭建起法院与港澳台互动沟通平台,解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情况沟通难、调解难、司法文书送达难等问题。(市中院牵头)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抓好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建立专利保护联盟,完善自律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在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需求迫切的产业集聚区或专业镇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站或快速维权分中心。发挥最高法院指定汕头中院管辖粤东五市专利案件的优势,积极探索创造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基础和条件,实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审合一”制度,切实加大在汕营商主体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中院、知识产权局牵头)

6.建立公平正义税收法治环境。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严格依法征税。实施专业化稽查,深化地方税收行业专项检查,依法查处重大涉税案件,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税务环境。(市地税局牵头、公安局参加)

7.弘扬营商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弘扬法治精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提升全民和营商主体的守法意识与维权意识。将商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法律服务对接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市司法局、文广新局牵头)

二、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

8.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出台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目录管理和动态调整,未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梳理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集中化建设。创新审批方式,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再造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12345语音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三位一体”、“虚实结合”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市编办牵头)

9.改革商事登记制度。实行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逐步推进“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市工商局牵头)

10.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核准,按照备案制度归并办税事项,简并办税环节,精简表证单书,简化办税资料,推行办税“一站式”、“免填单”服务。构建多元化办税服务体系。打造以电子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与实体办税为辅的多元化办税渠道,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更多更方便的选择。加快自助办税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市统一、通办、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区。(市国税局、地税局牵头)

11.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继续深入开展系统性、全流程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汕头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实施改革方案。各区县政府、市各部门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制定出台《汕头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及成员单位分工方案》、《汕头市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办理实施意见(试行)》。(市发改局牵头)

三、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12.放宽市场准入。按照《汕头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高效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尽快出台企业投资公共资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办法。加强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规范流转。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库,实施一批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搭建民间资本与投资项目对接的桥梁,推动民间投资新一轮大发展。(市发改局、国土局牵头)

13.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归并集中,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和管理,建设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有形市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实行交易环节标准化、目录管理规范化、交易流程法治化,实现资源共享、规范有序、依法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14.规范涉企税费管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推进税费一体化管理,按照同征、同管、同查、同服务、同考核的要求,规范税费征收管理,公平企业税费负担。分类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引。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健全纳税信用数据库。按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市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牵头)

15.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与“宽进”相匹配的“严管”措施,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推动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加快制定和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使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市发改局牵头)

16.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推动全市统一的质量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监测商品质量管理和发布制度。全面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培育发展行业组织,完善行业组织内部自律机制。加快完善以“12345”为载体的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建设,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渠道。加快部门间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汇总、分类与调用,建立全市统一的,以市场准入、质量监管、交易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五大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市质监局、工商局牵头)

17.构建公开、统一、平等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研究探索我市建筑市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非禁即准的市场准入模式,提高我市建筑业市场管理水平和效率。着手开展调研并择机制订《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等法规规章,完善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示平台。(市住建局、法制局牵头)

18.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专业化经营,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增加国内采购和从事深加工结转业务,实现市场转型升级。加大奖励扶持,充分发挥中央、省、市三级专项资金奖励、扶持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各类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等业务,提高应对国际贸易壁垒能力。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等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蔬菜、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落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等各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市经信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

19.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与企业的进一步合作,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调剂中心和融资担保平台公司试点。完善小额贷款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建立与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拓展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重点跟踪6家IPO在审企业和8家辅导备案企业上市进程,推动更多企业通过改制上新三板挂牌。研究探索利用公司债、企业债、集合债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建设汕头金融超市,为企业及个人投资提供全方位、便利化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科技金融。(市金融局牵头)

四、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20.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深化社会养老服务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探索建立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化运作模式,打造潮汕特色慈善组织品牌和慈善之都。加快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建设,抓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出台《汕头经济特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条例》,编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市民政局牵头)

21.提高社会安全感。加快推进治安视频系统、路面防控、移动警务、治安重点治理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各项治安防控建设,积极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严密防控,重点整治,不断提升防控水平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在企业安全生产审批环节上按照诚信、失信程度给予相应的支持或限制。加快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示黑名单制度。(市公安局、安监局牵头)

2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推动汕头大学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办学进程,充分利用与以色列教育、科技合作,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和“订单式”培养,提升服务产业发展水平。支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内一流、部分领域省内领先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努力打造“汕头技工教育”专业品牌。(市教育局牵头)

23.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人才调动绿色通道,搭建人才交流服务平台,促进人才交流,满足我市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加快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建立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水平。改进人才市场的人事代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类人才在人事档案及关系寄靠、交流调动、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申报评定、党组织关系代管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市人社局牵头)

24.构建高技能人才服务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探索建立“汕头市技能大奖”制度,探索在企业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设立“首席技师”,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引导高技能人才依托所在单位积极申报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技能大师工作室财政补助,逐步形成技能创新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工作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创新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放宽高技能人才入户条件,增强高技能人才对汕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吸引和留住人才。(市人社局牵头)

25.营造稳定的用工环境。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全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医保参保人待遇水平,维护务工人员医保权益。逐步推进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最快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加快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和基层劳动监察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欠薪逃匿案件,努力实现对欠薪行为的共同打击。(市人社局牵头)

五、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

26.加强重大国际交流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金融政策创新,争取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支持金融业务创新试点,尝试人民币跨境双向投融资,探索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建设创新型华侨产业投融资模式,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在海湾新区建设金融商务区,力争至2020年有70家以上的金融企业和相关服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总部入驻。(市发改局、金融局牵头)

27.深化汕港澳紧密合作。继续推动《粤港澳合作框架协议》各项工作的落实。以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为抓手,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致力培育汕港、汕澳合作共赢增长点,促使一批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或投入实质性运营。用好用足外事、港澳政策和资源,帮助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整合潮人文化、侨文化以及经贸、科教、文化、艺术、旅游等优势资源。打造城市品牌,充分利用港澳以及海外潮人社团、潮籍侨领等渠道,向海内外投资者宣传推介汕头的营商环境,提升汕头的国际知名度。(市外事侨务局牵头)

28.积极为企业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外贸进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活动,拓展销售渠道。充分发挥政策对开拓市场的导向和扶持作用,精心组织参加广交会等境内主要国际性展会工作,力争在保持欧美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新兴市场。提前谋划,全面统筹,做好2014中国加博会的组展工作,为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创造良好平台。(市外经贸局牵头)

29.推进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根据《汕头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推进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改革。建立项目紧密跟踪制度,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急事急办,对需报省外经贸厅审批的项目,采取事先汇报、主动衔接、取得支持、跟踪办理,尽力方便企业,推进投资便利化。(市外经贸局牵头)

30.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推动行业标准联盟的成立,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标准,鼓励支持企事业参与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参与各级标准化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到2015年,力争在我市一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市质监局牵头)

31.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开展与东南亚各国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举办潮团联谊年会、投资环境推介会、经贸洽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东盟经贸关系,为汕头抢占CAFTA机遇提供有利条件。借助省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指导意见》的契机,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跨国公司,着力打造具备国际化的自主品牌。努力扩大境外投资规模,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并购国外有核心技术和营销网络的中小企业,加强资源能源开发合作,健全完善“走出去”服务体系,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资金、法律、政策方面的服务。加大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市外经贸局牵头)

32.加强宣传推介。注重汕头国际形象的整体包装和宣传,利用媒体和各类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创新宣传模式,拓宽推介载体。建设汕头投资促进专业网站,加强营商环境、招商政策和重点项目推介,增强国际社会对汕头发展前景的认可度和投资积极性。(市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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