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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13-08-28 16:51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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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13〕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

 

汕头市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更好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经济特区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研发机构“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核心,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壮大规模、提高质量,优化环境、协同推进”的原则,着力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完善创新组织架构,健全创新管理制度,集聚科研创新人才,努力优化企业创新环境,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进我市企业研发机构跨越式发展,加速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经济特区奠定坚实的创新基础。

二、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基本达到“场地专用、装备精良、人才齐备、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要求,形成体系健全、布局优化、功能完备、开放竞争、富有活力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格局。到2015年,全市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建有研发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超过80%,中小企业和大中型非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数量大幅增长,全市企业研发机构总数超过300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8家,院士工作站4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家,创新型企业研究开发院6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100家。企业研发机构研发经费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在“十一五”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拥有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研发机构,主要投入和产出指标处于国内企业研发机构的领先水平。

三、主要任务

通过实施研发机构倍增、创新能力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全面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企业研发机构规模扩张与质量提高的协调发展。

(一)研发机构倍增计划。加快引进、建设一批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全面扩大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实现企业研发机构跨越式发展。

1.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面建设研发机构。按照“有技术人员、有固定场所、有研发经费、有科研设备、有具体研发方向”的要求,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普遍建立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技术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支持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组建研究开发院,制定和实施企业创新路线图,进一步推动创新型企业院线建设和提升。

2.推动大中型非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鼓励软件、商业、物流、交通运输、建筑企业等建设数据中心、研发应用中心、评测中心、创意中心、技术中心、工程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发和转化应用先进技术成果,提升企业整体发展水平。支持农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展现代农业关键技术和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攻关,并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

3.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立足实际建设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研制先进适用工艺装备,开发适销对路新产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大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汕头企业对接与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

4.大力引进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大力吸引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外资企业来汕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引导企业与港澳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共建研发机构。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我市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开发活动,联合创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等研发机构。

(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研发机构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功能,提升水平,促进资金、人才、成果及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集聚。

1.提高研发机构建设层次。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实施“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引导其加强企业创新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与规划,开展创新能力、平台、队伍、机制、文化建设,提升创新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市级研发机构升级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上市企业采取并购、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建立海外研发机构,就地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高国际竞争力。

2.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整合创新资源,联合承担科技计划、开展技术攻关、制定技术标准、转化科技成果,并共享知识产权、共担市场风险,促进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的有机衔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主动将先进适用技术引入企业研发机构进行熟化、工程化,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导企业研发机构主动介入高校、科研院所早期研发,强化高校院所应用科研导向,构建产学研利益共同体。

3.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机构汇集人才的作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贯彻落实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专项政策,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研发机构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大力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人才互动交流,引导更多的教授、博士到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

4.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针对技术瓶颈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研制开发一批核心装备和高端产品,抢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制高点。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引导企业着力加强商标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积极利用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体制机制创新计划。完善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1.创新研发机构建设模式。鼓励发展一批创新创业创富相统一、产学研一体化、运作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科研机构。支持产业战略联盟运用产学研结合等机制发展一批新型民办科研机构。面向高新区、民科园和专业镇,加快建设一批公共创新平台,为区域内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重点是运用新型体制机制建立集“创新、创业、服务”于一体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企业提供开放式研发平台、培育产业技术创新人才。

2.创新企业研发投入模式。充分统筹利用好现有有关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积极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推广股权质押、订单融资等创新型融资工具,加大对企业研发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科技保险业务,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3.加快科技项目管理改革。优化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增加科技项目承担单位预算调整权限,提高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完善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重点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保障企业研发机构科技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促进科技资源共享以及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协作。完善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防止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加快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企业研发机构的不同类型实行部门分工管理负责制,市科技、发改、经信、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合力。各区县政府要把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加强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水平。

(二)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相关产业、科技经费等要优先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的创新活动。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着力实施“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计划”,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要切实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和省鼓励科技创新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对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融资贷款、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资质认定、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三)建立考评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市级以上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运行两年以上的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企业获得财政资助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研发机构优胜劣汰、提升质量。要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统计制度建设,定期发布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基础数据库。同时,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区县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优惠政策,动员更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注重典型引导,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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