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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
  • 2013-08-27 16:48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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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13〕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12年度区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传〔2013〕28号)要求,今年3月27-29日,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市“三旧”办会同市发改、财政、农业、统计、城乡规划、监察、审计局等市直部门,分成三个小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201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抽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一)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

2012年8月,郑人豪市长与各区县长签订《汕头市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区县长与各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层层签订了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年度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和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责任。根据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初步结果,全市2012年度耕地(含可调整地类)面积为91.21万亩,全市划定基本农田67.56万亩,均超出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75.12万亩和基本农田65.17万亩的保护任务。

(二)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情况

根据《汕头市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实施意见》(汕府〔2009〕54号)规定,各区县均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规定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违法用地以及单位GDP所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等情况负总责。并根据《关于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纳入区县、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通知》(汕审〔2012〕21号),各区县审计部门开展了对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的离任审计。

(三)各区县考核办法制定、开展考核和落实奖惩情况

根据抽查情况,各区县人民政府均制定了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方案,澄海区政府按考核方案规定对各镇(街道)进行考核并落实了奖惩。

(四)基本农田管理情况

根据基本农田管理规定,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各区县均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管理制度建设,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大部分区县能按规范设立保护标志牌,并签订了保护责任书。

(五)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和推进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汕头市基本农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市财政局已于2012年底前将2011年度的市级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发放到各区县,濠江区已按规定将市级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如数分解发放到各街道。

(六)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提早谋划,积极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目前,各区县政府均已制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并颁布实施及备案;区县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也已批准实施并按规定完成备案。各区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目前正在加紧编制,将按省要求的时间完成并上报备案。

(七)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根据我市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区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工作目标。我市金平、潮阳、澄海三个区县参加了2013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的达标考核评比活动,其余四个区县参加2014年度的达标考核评比活动。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的建设用地消耗率、土地供应率及闲置土地处置率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八)“三旧”改造情况

2012年全市各区县完成“三旧”改造项目11个,改造面积64.22亩,占纳入“三旧”改造项目地块数据库的总面积140807.5亩的0.05%;正在改造项目26个,改造面积887.779亩;已完成的“三旧”改造项目共节约土地36.71亩,节地率57.16%。

(九)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1.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2012年,各区县紧紧抓住各级政府加强和重视土地管理工作的有利机遇,努力推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国土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执法监察措施日益强化,震慑力日益增大,查处效果日益明显,扭转了违法用地数量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在201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经初步核查,我市共发现有违法用地761.3亩(其中耕地202.6亩)。

2.依法严格处置闲置土地。各区县均按市政府要求成立处置闲置土地领导小组,并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工作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了闲置土地处置流程,形成领导亲抓,责职落实的工作局面,使部分闲置土地得到了依法处置。

二、存在问题

一是耕地后备资源极度匮乏,对我市的耕地占补平衡造成极大压力,目前我市各区县均难以通过自行开发补充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我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将主要通过异地购买耕地储备指标解决。

二是个别区县存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设置不规范、标志牌字迹老化油漆脱落未及时更新等情况。

三是检查发现除濠江区已按规定将市级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如数分解发放到各街道外,其余各区县未及时分解下发;经市政府督办后,目前各区县均已按规定将市级补助资金和区县级配套资金下拨到基本农田保护单位或个人手中。

四是各区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尚处于立项、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阶段,尚未有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五是从执法监察检查情况看,除南澳县外,其他各区仍存在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其中濠江区、潮南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偏高。

六是“三旧”改造项目进度缓慢,改造完成率偏低。

三、考核结果

综合一等奖:澄海区,奖励12万元;综合二等奖:龙湖区、南澳县,各奖励8万元;综合三等奖:金平区、潮阳区、潮南区,各奖励5万元;开发补充耕地省级示范项目奖:澄海区,奖励4万元。

希望获得奖励的区(县)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未受奖励的区(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迎头赶上,共同为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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