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_市府办文件_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印发汕头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 2013-03-26 09:35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汕府办〔2013〕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汕头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实施省、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落实《汕头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县政府,区县长、区县分管殡改工作的副区县长。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制)

(一)火化率目标(40分)

按火化率100%的任务指标考核,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

(二)组织领导(15分)

1.成立区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并由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每年召开1次以上会议部署殡改工作1分;

2.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县殡葬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1分;

3.落实殡改责任,区县与镇(街道)、镇(街道)与村(居)委级级签订殡改责任书1分;

4.组织殡改目标考核并通报结果,对殡葬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实行问责1分;

5.理顺管理体制,完成馆所分设工作,实行管理与经营分离、监督与经办分开,殡葬管理机构经费由财政保障1分;

6.加大经费投入,按规定落实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和殡葬事业单位经费1分;

7.制定殡葬改革宣传方案,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有关规定和先进典型1分;

8.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宣传引导工作1分(清明祭扫时殡葬服务场所发生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9.革除丧葬陋习,辖区内无大操大办治丧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骨灰海葬等生态葬法被辖区内更多群众所接受1分;

10.建立健全镇、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并积极发挥作用1分;

11.殡葬业务数据统计规范1分;

12.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殡葬用品、无照从事殡葬服务等违法行为1分;

13.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管理规定1分;

14.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分(每投诉1宗且没有查处结果的扣1分)。

(三)殡葬设施建设(9分)

1.完成年度殡仪馆、骨灰楼、公墓及殡仪服务站建设任务计划(7分)。

(1)潮南区殡仪馆5分(未完成或未投入使用不得分),完成2个以上镇级第二骨灰楼的筹建手续1分,完成省、市资助的骨灰楼和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1分。潮南区同时要完成公益性公共生态墓地的建设任务。

(2)潮阳区殡仪馆要在已获得省二级馆的基础上,继续规范馆内建设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1分。完成辖区1个以上公益性公墓的筹建手续2分,完成2个以上镇级骨灰楼的筹建手续2分。完成省、市资助的骨灰楼和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2分。

(3)澄海区要加快配套完善火葬场改扩建工程2分,完成1个区级公益性公墓的选址报建手续1分,完成2个以上镇级骨灰楼的筹建手续1分。同时要力争向创建省二级馆标准迈进1分,馆内建设管理规范2分。

(4)濠江区殡仪馆建设工程5分(未完成或未投入使用不得分),完成玉新街道骨灰楼建设2分。

(5)南澳县殡仪馆完成省二级馆创建任务3分,馆内建设管理规范1分,公益性公墓美化、绿化建设1分。完成省、市资助建设项目2分。

(6)金平区要完成1个以上公益性生态公墓的选址报建手续3分,尽快动工建设2分。完成1个以上街道骨灰楼的筹建手续2分。

(7)龙湖区要加快珠池、新津街道骨灰楼建设4分,发挥新溪镇殡仪服务站作用3分。

2.重视支持殡葬设施建设,地方财政有投入,上级资助经费安排落实到位(2分)。

(四)惠民政策(5分)

各区县要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不断扩大惠民政策的受惠范围,基本实现由特殊群体的补缺型惠民政策向全市群众的普惠型惠民政策的转变。龙湖、金平区和南澳县要加强殡葬惠民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结算减免资金,同时要优化群众免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便民利民惠民;澄海、濠江区要在年底前实行辖区户籍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统一由政府买单;潮阳、潮南区要继续做好对特殊群体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减免收费,逐步扩大优惠对象的惠及面。

(五)遗体和骨灰管理(10分)

1.殡仪馆(火葬场)严格执行遗体接运和保存规定,辖区内陵园、殡仪服务站管理与服务规范5分(殡仪馆、火葬场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宗扣1分;陵园、殡仪服务站违规停尸或超时停尸、私自运尸,每发现一宗扣1分);

2.规范骨灰管理,严格手续,规范程序,管理到位,防止骨灰走漏5分(每发现走漏1宗扣1分)。

(六)公墓管理(7分)

1.加强对公墓经营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含陵园、骨灰楼)年检,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违建公墓2分;

2.严格公墓建设审批,审批程序、手续规范1分;

3.按规定比例提取公墓护墓基金,加强对公墓护墓基金的管理1分;

4.辖区无非法公墓(含骨灰楼堂、陵园),无违规销售、建设超面积大墓,无违规出租、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3分(每发现1宗扣1分)。

(七)清坟工作(8分)

1.查漏补缺、消灭死角,全面完成“三道两区”旧坟墓的清理整治,确保已清理的旧坟墓不再裸露坟头4分(每发现坟墓一穴扣1分);

2.巩固提高、防止反复,确保在山林地不出现新坟4分(每发现1宗扣1分)。

(八)行风建设(6分)

1.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1分;

2.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1分;

3.加强殡葬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殡葬服务环境,规范殡葬基本服务1分;

4.公开殡葬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相关政策规定等,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畅通1分;

5.殡葬管理机构和殡仪服务单位在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服务态度、设施条件等方面群众反映良好2分。

(九)加分项目(4分,加分计入总分,总分以100分封顶)

1.实施户籍人口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政策2分;

2.实施骨灰海葬等节地葬法奖励、补贴政策1分(仅实行免费,未对家属予以奖励的不加分);

3.获得厅(市)级以上机关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1分(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机构、殡葬服务单位当年获得“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三八红旗集体”等厅(市)级以上机关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的,加1分)。

三、考核时间

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四、考核组织工作

由汕头市殡改领导小组组织市直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分成若干个检查组,分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全市。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2013年12月由各区县政府组织自查自评,于2014年1月5日前将自查初评情况和有关材料报汕头市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验收。由汕头市殡改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领导分组对各区县政府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审查评比。汕头市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检查、验收情况,报市殡改领导小组审查,作出对各区县政府和领导的奖罚决定,经市政府批准后通报全市。

六、奖罚办法

考核的结果作为当地政府领导干部年度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凡年度考核分数达到95分以上、火化率达100%的区县政府,由汕头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二)对年度考核总分不满80分、火化率不足100%的区县政府,由汕头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区县长和分管副区县长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年度考核总分低于60分、火化率不足100%的区县政府,由汕头市人民政府给予黄牌警告,并给予区县长和分管副区县长黄牌警告。

对连续两年受到市政府黄牌警告的区县政府,按规定要追究区县长、分管副区县长的领导责任;对连续两年受到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区县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惩处。各区县对各镇(街道)的奖惩也依此规定执行。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