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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2012-11-26 11:13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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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12〕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第十三届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全面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汕头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推动这一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为全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城乡一体化就业体制初步形成。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能力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效明显,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城乡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十一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1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9.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2.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日臻完善,基金调剂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企业年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制度深入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多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形成。医疗保险从制度上实现全民覆盖,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十一五”期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6.9万人、42.4万人、45.3万人、44.3万人和42.7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45.8万人,各项基金累计结余33.8亿元。全市月人均养老金从2005年的462元增至“十一五”期末的1059元,增加597元,增长123.9%。

3.人才培养引进和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实施,人才服务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人才队伍逐年壮大。职业技能“大培训”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劳动者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市第二技工学校升格为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学规模和层次大幅提升。“十一五”期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3.5万人,其中高级职称9612人,中级职称65234人;技能型人才总量达到35万人,其中技师2811人,高级工24551人。“十一五”期间,全市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1.7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9.8万人。

4.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水平取得新突破。“十一五”期间,全市共考录公务员1341人,培训各类公务员10万人。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全面实施,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改进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圆满完成578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得到加强。

5.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全市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工作基本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稳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指导和规范了企业工资分配行为。全市最低工资水平从2005年的574元增至“十一五”期末的810元,增加236元,五年累计提高41.1%,年均增长7.1%。

6.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区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全面建立,全市69个镇(街道)建立了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市级劳动争议星级仲裁庭建设取得新成效,争议调解机制不断创新,争议仲裁程序进一步简化。清理整治外国人非法就业,维护正常的出入境和劳动用工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明显增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一五”期末,全市签订劳动合同40.2万人,合同签订率达98.7%。“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检查企业19082家,查处违规企业3597家,责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8.1万人,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工资1817.9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02宗,办结2885宗,办结率99.4%。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建设取得新突破。市、各区县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楼、再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培训基地和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等基础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网络覆盖全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逐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实现机构合并,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有新提高。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汕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既迎来了难得的新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1.发展机遇。

(1)加快建设幸福汕头的奋斗目标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战略机遇。“十二五”期间,国家、省将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各项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市第十次党代会对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人才培养引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随着幸福汕头建设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将更加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未来地位将更加凸显,正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生产总值达到1203.3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72.7亿元,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为大力推进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注入了强大动力。

(3)行政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十一五”时期,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服务职能更加完备,人员队伍更加壮大,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更加有力,事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2.主要挑战。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随着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步伐的加快,劳动者充分就业和劳动力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用工难”与“就业难”问题相互交织;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需要差距较大;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不同区域、行业、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等突出矛盾及新情况新问题,都迫切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增强适应性调整能力。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以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任务艰巨。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需要新的体制机制保障;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部分重要领域的改革虽然取得突破,但配套措施有待完善,新体制机制运转成效还需要实践的检验,这一系列问题都迫切要求我们更加注重顶层设计、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人员编制不足、能力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经费保障缺口较大,随着民生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迫切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汕头核心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汕头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妥善处理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统筹全市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各类群众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

4.坚持服务至上,实现成果共享。进一步夯实基础,充实基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多样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努力实现发展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

5.坚持人才优先,注重高端引领。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以用为本,增强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三)发展目标

1.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就业援助普惠化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十二五”期末,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6%以上。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融合,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社保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十二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分别达到85%、98%,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力争达到91.5%,初步建成比较完善、保障有力、覆盖城乡、具有汕头特色的“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

3.人才规模更加宏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用为本、人才优先原则,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加速人才资源积累,优化人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建设粤东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十二五”期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15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50万人,高技能人才22万人。

4.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和《2010-202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务员管理制度和军官转业安置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有实质性提升。

5.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更加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基本建立。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比较充分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率保持在70%以上。

7.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更加完善。“十二五”期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域网覆盖率实现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推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1.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位置,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变为就业拉动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转变为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配套出台更加有利于各类人群就业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城乡和区域统筹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援助政策以及投入保障政策等,大力推动积极就业政策普惠化和实效化。逐步统一城乡就业政策,着力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及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等农村劳动力转移配套政策、困难群体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充分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

2.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继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渠道。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中,重点推进素质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引导更多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逐步建立统一城乡的就业政策,将城乡全体劳动者纳入统一管理,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健全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和落实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探索个性化援助方式,做到“出现一户、服务一户、扶持一户、解困一户”。

3.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简化创业审批程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引入创业实训课程,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落实好免费培训、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吸引优秀人才“精英创业”,引导本地劳动力“草根创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实训创业”,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城乡就业新的亮点。探索通过财政投入、企业资助和社会化运作等方式设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基金。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龙湖区和濠江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全面对照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评价指标体系,做实创建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各区县分别建成1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4.构建调控失业和稳定就业机制。建立健全以城镇登记失业率为主的失业监测、发布制度,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危机情况下失业风险的预防。鼓励支持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

5.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各级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基层平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二)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1.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大社保、大经办、大服务”和“惠民、利民、便民”的要求,大力整合各种社会保障资源,加快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覆盖全市城乡居民。探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探索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争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支持,与我市共建一个省级工伤康复基地。探索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的实现途径,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保障,利用保险专业机构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网络,减少管理成本,扩大社保补充商业保险覆盖人群。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制。

2.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全面实施《社会保险法》,着力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制,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大力推进中断缴费人员“激活续缴”。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基本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探索推进高危行业外来务工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3.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升等因素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规范和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基金运行内控监督体系,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健全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保基金预决算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督机构建设,健全监管手段,依托“金保工程”网络平台,建立完善数据齐全、规范统一的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体系。全面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和其他违规违纪使用的社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大力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力度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推动高端优质人才的战略性聚集。贯彻实施《汕头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工作环境和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及配套文件,为高端优质人才的聚集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将人才引进工作与汕头重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我市全力推进的“数据特区”、“中国锆城”、“珠港新城”、“粤东物流新城”等重大项目为载体,拓宽人才引进空间,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吸纳人才;深化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型高新企业开展的战略合作,扶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生创业园、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等人才载体建设,搭建科研平台以集聚人才。破除人才工作中涉及的身份、所有制、地域等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和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有利于人才聚集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要求,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重点培育和引进我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现代服务业提速计划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计划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绩效工资奖励等机制的杠杆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锻炼,努力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分布结构。探索改革职称评审等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突出业绩优先、成果优先和能力优先的原则,激励专业技术人才钻研创新,竞争向上。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推进“汕头市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开设公共课程选修和名师(家)讲座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方式,为人才自主自学、随时随地学习提供条件。

3.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机制,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全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化发展。着力加强职业培训、择业观念和企业荣誉感教育,建立校企合作定单培训模式,加快培养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逐步形成企业用工储备长效机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增强我市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依托市和各区县职业培训综合基地、技工学校,加快推进培训基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覆盖粤东的公益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大力推进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投入2亿元,努力建成省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和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4.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以能力和作风建设为核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党政机关管理人才引进和退出机制,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人才培训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助人自助为宗旨,以培养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四)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1.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围绕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的核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出台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建立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建立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积极探索科学、高效、规范的选人机制,提高公开招聘的公信度。探索试行事业单位聘员制度,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能。

2.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出台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职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辞职辞退等体制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加大市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力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创新公务员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体系,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加快公务员培训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切实提升公务员服务建设幸福汕头的能力水平。

3.进一步加强军转安置各项工作。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完善军转干部安置措施,不断提高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效率和质量。着眼军转干部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手段和方法,切实增强军转干部培训实效。加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区化管理服务办法,提高管理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我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构建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指导和监督。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着力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适时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引导企业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长效机制。

2.完善公务员津补贴制度。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制定实施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职工工资福利倾斜办法。

3.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六)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和用人单位自制劳动合同文本审查。强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继续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劳动关系。引导企业建立良好用工环境和管理模式,逐步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体现人文关怀、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推动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维稳工作新机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信息化和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推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及调解组织建设。

(七)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切实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镇(街道)和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建设。从2012年开始,投入2655万元,先后推进69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立信息管理系统的终端,就近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人事人才管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相关普法宣传等公共服务。

2.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不断扩大联网范围,着力构建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以信息化为手段,探索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社会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建设,力争在2013年完成基本发卡任务,推动社保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广泛应用,方便城乡群众享受社会保障服务和金融服务。推进基层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延伸社保服务,形成覆盖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3.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以就业服务、社保经办、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各项服务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以规范经办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制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本规划的实施,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赶超进位目标任务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各级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投入和分担机制,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各级财政预算中要优先安排就业和社保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快完善基层工作机制,充实基层工作人员,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法规政策、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作风和制度建设,强化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纯洁性教育,打造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队伍,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大力宣传我市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宣传规划落实过程中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注释:1.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报告期末登记失业人员实有人数占期末从业人员总数与登记失业人员期末实有人数之和的比重。

2.老工伤,是指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规定参加我省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人员。

3.金保工程,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涵盖县、乡等基层机构,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覆盖全国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来自网络)。

4.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和收入水平等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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