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市府办文件_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印发汕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2-10-08 09:37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汕府办〔2012〕1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

 

汕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依法妥善、标本兼治为原则,按照“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我市成品油市场有序规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经营,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查处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擅自通过流动加油车、停车场、修车点、物流仓库等销售和储存汽柴油等非法行为。

(二)查处未经建设规划确认,擅自进行迁建、改建、扩建、重建加油站的违规行为。

(三)查处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私自拆改加油机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各有关职能部门以“谁管理、谁负责”为原则,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能,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使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汕头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林依民副市长任第一召集人,陈汉雄副秘书长任第二召集人,市加油站管理工作成员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汕头海事局)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以及各区县政府各一位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处理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和协调有关工作。市加油站管理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区县的整治工作,并采取必要的联合执法支持各区县的整治行动;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对违法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予以严格立案查处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区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力、玩忽职守、纵容包庇的予以严肃责任追究。

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县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鉴于成品油市场监管涉及多职能部门,而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不均衡,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对非法加油站(点)进行梳理分解,落实区县、镇(街道)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执法组成部门及具体工作任务,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摸查和部署阶段(2012年9月30日前)

1.发布政府通告并通过报纸、电视台、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任务要求以及成品油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震慑违法经营者,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2.各区县政府组织对非法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摸查,并逐一落实取证,建立信息登记台账。为方便社会参与,扩大线索来源,各区县和各职能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

3.各区县根据摸查的情况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细致的工作部署。市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进行工作部署。

(二)整治阶段(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的非法加油站(点)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取缔。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停止违法经营、安全转移库存的油料、拆除非法经营设备和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其非法经营设备和设施,并安全转移库存油料。

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指导并采取必要的联合执法支持各区县的整治行动。

(三)检查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15日)

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各区县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总结阶段(2012年12月15日-12月25日)

各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由市经信局汇总报市政府后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特别是领会李锋书记等四位市领导关于“清理查处非法加油站”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三打两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要突出依法行政、执法文明,保证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推进。

(三)强化督查、实施问责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是市“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将强化督查、实施问责。市将不定期组织督导组到各县区、各部门指导和督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县区、市各职能部门每月15、30日要向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经信局)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同时,要强化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纵容违法违规者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问题较多,并且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或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实施问责。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宣传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要公开曝光一批有代表性的重大案件,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标本兼治、打建结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同时,在打击的过程要注重引导,对具备条件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