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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中央及省属企业驻汕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 2012-09-19 09:41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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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12〕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及省属企业驻汕头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1〕176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2011年中央及省属企业驻汕头分支机构(包括驻汕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委办〔2012〕20号)的规定和部署,由市安监、发改、经信、国土、住建、交通、农业、金融、港口、银监、保监和属地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市中央及省属企业驻汕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从3月14日至5月7日对中央及省属企业驻汕单位(36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多数驻汕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围绕“安全生产年”的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经考核,2011年度全市36家驻汕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共36名,8名被评定为优秀,8名被评定为良好;直接责任人共32名,11名被评定为优秀,13名被评定为良好。优秀和良好等次总人数占安全生产责任人总数的58.8%。(考核结果详见附表)。

(一)领导重视,积极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大多数驻汕单位领导比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能按照国发〔2010〕23号文的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大多数驻汕单位能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落实深化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如汕头供电局、省二建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认识到位,积极完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警制度、事故风险排查制度,严格纠正各类“三违”行为。三是驻汕单位作为全市企业的排头兵、“国家队”、“省队”,大多数能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率先垂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各企业领导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将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二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建立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强化安全责任管理,使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执行到位。如中国移动汕头公司、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中石化汕头分公司、汕头供电局、华能汕头电厂、九三一地质队等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考核责任体系方面,率先垂范,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生产安全。

(三)加大投入,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绝大多数驻汕单位能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改造安全设施,强化应急演练,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如汕头市邮政局投入500多万元,解决了部分邮政储蓄网点安防设施改造;联通汕头分公司投入120多万元,在新大楼建设技防设施、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火防盗门,安全防范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加大宣教,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驻汕单位能积极创新宣教形式,以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如中外运广东汕头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竞赛活动,强化了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存在问题

驻汕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是少部分企业对本次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认识不到位。如南航(集团)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称不接受属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拒绝接受本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七二二地质队认为,上级公司每年都组织进行对其考核,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是重复多余的;广梅汕铁路客运事业部汕头客运站认为,周边地级市政府没有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汕头市政府能不考核就不考核;中油汕头分公司对于汕府办〔2011〕176号文没有学习并认真领会,不按照考核要求,错误将2012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作为述职的内容。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参加考核。如华润水泥(汕头)有限公司、华润电力风能(汕头)有限公司、汕汾高速公路公司等。三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如广梅汕铁路客运事业部汕头客运站等。四是部分企业没按照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由企业第一责任人直接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如保险行业及中油汕头分公司、深汕高速、汕头邮政局等。五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的单位全年累计不足4次,如中油汕头分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汕头支公司、深汕高速公司、中行汕头分行、工行汕头分行等。

(二)企业隐患排查有待进一步加强。总的看来,驻汕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是重视的。但是,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绝大多数驻汕单位认为隐患排查治理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开展就可以了,对该工作应付了事,未能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制度,让工作常态化。从考核的36家驻汕单位看,只有中石化汕头分公司等3家单位有制订相关制度。

(三)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有待提高。个别企业对“三级教育”落实不到位,特别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广泛、深入,存在个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持证上岗,对员工没有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就仓促上岗等现象,一些员工甚至认为安全生产仅是安全保卫方面的事,导致安全生产职责不清。

(四)一些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够,也没有逐年增加。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制订安全生产投入年初计划和年终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实施情况。

(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薄弱。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到位,相当部分没有开展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应急救援演练。参加考核的36家驻汕单位应急预案均未按照规定报安监部门备案。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慢。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但从考核的情况看,我市的36家驻汕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还未启动。

三、工作要求

2012年是落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重要的一年。各驻汕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预防和遏制一般事故为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中央及省属企业驻汕头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建设幸福汕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制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并将安全生产的责任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相关岗位上。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岗位、专业和企业达标,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三)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的规定、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汕安委明电〔2011〕4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宣传教育的规划和方案,拓展、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积极开展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提高宣传教育效果,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复审。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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