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汕头市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市府办文件_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汕头市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2-05-24 09:30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汕府办〔2012〕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汕头市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汕头市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交执〔2012〕381号)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汕头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路面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32号)、今年3月15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汕头市调整增设治超检测站和治超流动巡查路段的函》(粤交执函〔2012〕502号)和我市路面联合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完善治超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我市公路桥梁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2012年全省治超工作会议、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规定和要求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批示精神。以“保护路桥、关爱生命”为主题,以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安全出行为目标,全力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把行政区域内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以下,有效控制车货总重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桥梁,确保公路桥梁安全。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机制,在市政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实行市、区县辖区联动治超工作责任制,在加强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的同时,采取强化固定站点和流动路段相结合的联合治超方式,加大治超力度,依法严管、依法治超、廉洁治超,防止和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确保我市治超工作扎实又卓有成效开展。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2012年4月1日至11月30日;12月份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接受省的检查。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中心城区和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执法力量配置,确保人员到位和人员相对固定,实施统一调配。以超限检查站(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依法严管重罚,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二)加大路面治超执法力度。以重点地区、重点路线、重点厂矿、重点港口、重点桥梁和车辆总重超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对短途和夜间运输的超限超载车辆以及县乡公路、村道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积极推进区域联动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三)强化货物装卸源头治理。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广货运源头派驻、巡查等治理措施,加大源头治超投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矿)上路。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对查获的非法改装的车辆,依法强制恢复原状。对违法超载驾驶员实施扣分记分制度,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一律扣留驾驶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超限运输违法信息登记抄报制度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推广执法信息系统与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促进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互衔接。

五、路面治超的具体分工

目前,我市经省政府批准调整增设的治超检测站和流动治超路段共16个(固定治超检测站点3个,流动治超路段13个)。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在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国道206线大学路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城区泰山路治超流动巡查路段、礐石大桥治超流动巡查路段、海湾大桥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和汕汾高速公路澄海外砂出入口固定治超检测站的执勤;

(二)濠江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道324线磊口大桥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和南滨路治超流动巡查路段的执勤;

(三)澄海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道324线澄海樟林治超流动巡查路段、金鸿公路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和省道335线澄海治超流动巡查路段的执勤;

(四)潮阳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道324线潮阳和平大桥治超流动巡查路段、省道234线揭海公路潮阳区棉北(北闸至河溪)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和国道324线潮阳路桥收费站固定治超检测站的执勤;

(五)潮南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道324线潮南峡山治超流动巡查路段、潮南区陈沙公路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和潮南区陇田固定治超检测站的执勤。

(六)在路面联合治超执法工作中,按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公安交警执法人员负责拦截、引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和查处超载违法车辆工作;交通执法人员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测,对超限车辆进行强制卸载和处罚;海湾大桥公司、礐石大桥公司路政人员不直接参与路面执法工作,配合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做好后勤等协助工作。

执法队伍在固定治超检查点执勤实行不定时执法,流动路段治超工作每天必须在多路段进行,并报市治超办备案。

六、关于治超停车卸货场地

根据上级规定,不论是固定站点还是流动路段治超,都必须配备相应停车卸货场地,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对新增设站点或路段暂时未配备相应停车卸货场地的应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抓紧落实,并做好治超停车卸货场地的配套工作。租赁的临时停车卸货场地要与有资质的场主签订场地租用协议,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规定和公开省市物价部门有关卸载和保管货物的收费规定,并公布监督电话,加强监督。

各区县治超停车卸货场的建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报市治超办备案。

七、治超经费保障

继续加大对治超经费的投入,要将治超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在治超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市财政局要安排和保障治超专项经费,及时核拨治超经费,监督治超经费使用,为治超工作正常运作提供保障。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治超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行政区域内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治超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治超工作效果。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绩效考核。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治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部门要切实加强治超执法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通过各种媒体以及走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威胁和危害性,曝光严重违法案件,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支持、参与治超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思想道德教育培训,进一步引导执法人员学法守法,严格按照《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流程》规定,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规范执法,文明服务。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巡逻,加强应急处置管理,维护治超检查站的交通及治安秩序,从严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恶意集结堵车、野蛮闯关冲卡、暴力抗法等行为。

同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十二厅局《关于印发全省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执〔2008〕211号),在治超(站)点以外,公安交警部门还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加强路面执法,对货运车辆超过核载质量的,扣留车辆直至违法状态消除,或引导到治超站点实施卸载,并对违法驾驶员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礐石大桥公司、海湾大桥公司路政队要协助配合联合治超工作,要坚持24小时人员值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货物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劝返,对不听劝返的应及时通知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礐石大桥公司应尽快完善治超站场的建设,加紧安装超重预警系统。

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组织路政人员在各高速公路入口进行阻截劝返,严格控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不服从劝返的超限超载车辆,应通知交通、公安执法部门查处。

市路桥收费管理处要尽快在礐石大桥收费站设置计重收费车道,逐步在其他收费公路推广计重收费,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非法利润。

(五)路面联合治超执法队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在路面执法中,要严格执行车辆过磅检测,超限超载卸货转运、车辆出场复检、“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等规定,不得以罚代卸、收取和变相收取超限车辆检测费(称重费)和保管费。要自觉接受市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六)市监察部门、市行政执法督察办和公安、交通运输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治超执法行为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九、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公路治超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违反规定造成公路“三乱”的,要追究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同级政府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